如果以陪吃、陪喝、陪睡和陪吸毒为评判标准,“外围女”不过是些失足妇女。准确说是一些略显高档的、用身体和卖媚养活自己的社会暗娼。“外围女”的出现,满足了有钱人的消费,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现象。
即便这个新兴群体反映的是释放成本的无限提高和所谓道德的无底线堕落,即便这个群体让我们看到了所谓富人圈里的灯红酒绿、莺歌燕舞,是金瓶梅的现实演绎,也是“华尔街之狼”到伟大祖国的时空穿越,但“外围女”也不应成为道德公审的对象。
单纯道德的公审,或法律与行政的强行干预,都不会使之消失。需要明白的是,“外围女”作为暗娼,其产生与存在都与社会转型有着密切的关系。当财富大量聚集到少部分人手里,“外围女”作为一种消费品就必然在“富人经济”的催化下产生。这是社会规律使然。
“外围女”破坏不了社会公共秩序,侵害不了公共利益,不是社会公敌。对这个社会构成危害的,从来都不是这些看似不着调的“腐男腐女”,而是那些利用公共资源与这些失足妇女打交道的特殊人群。这个特殊人群,不包括花自己或花老子钱的“富一代”、“富二代”,只包括那些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官场“老大”。当然了,请注意的是,在官场内部,现在已经不允许叫“老大”了。